“还有不到两年时间我就能退休了,可最近我问过很多亲戚朋友,谁都不知道我将来应到哪儿去领养老金。我又分别打电话给北京和老家的社保部门,他们说了半天我还是弄不明白。想知道自己退休时究竟该在哪个地方领养老金。
【职工求助】
曾在三地缴过社保 退休去哪儿领养老金
谢女士今年48岁,是湖北宜昌人,城镇户口,其档案关系一直存放在老家。目前,她在北京市一家经贸公司工作,入职已经6年多。
“我中专毕业后,经亲戚介绍,开始到老家的一家工厂上班。几年后,我与老公相识、结婚。公婆家是做装饰材料生意的,为了发展,婚后老公带着我到上海开了一家小店。开始我跟她一起干,后来他公司做大有了合伙人,为了避嫌我就撤出来了。”谢珺惠说。
孩子大点以后,她在家待着没事便出来打工。3年后,她随老公去了深圳,在一家皮革公司干了4年。
这两家单位都跟她签订了劳动合同、缴纳了社会保险。
谢女士介绍:“6年多前,老公来北京开店,我们全家也搬了过来。经朋友介绍,我到北京一家经贸公司工作,该单位一直在为我缴纳社保费。截至现在,我共缴纳了13年社会保险。从目前情况看,我会在经贸公司干到50岁退休,我算了一下,到时可以达到社保缴费15年的底线。”
从她的经历看,她在上海、深圳、北京等三个城市分别缴纳过社会保险,而每一个地方都不足15年。到她退休时,三地缴费时长分别是3年、4年、8年,而在湖北老家一年都没缴过。
谢女士说:“从养老金的数额来看,三个城市的退休费都比我老家高;从方便程度来看,我更愿意在北京退休。但在哪儿办不是我说了算啊,所以我特别想知道将来自己退休时应在哪儿领养老金?”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1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男年满六十周岁,女职工年满五十周岁,女干部年满五十五周岁(不含特殊提前退休的工种)。
《社会保险法》第二章第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从上述的情况来看,当她50岁退休时正好缴纳社保费满15年,符合法律规定的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2008年12月28日颁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8】49号 )第14条规定,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达到退休年龄后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6条第四项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综合上述规定可以发现,外地务工人员要想在北京领取养老金应当满足三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在北京累计缴费10年以上;3.社保缴费累计15年以上。从谢女士的情况看,她不属于特殊工种,可以排除享受提前退休的可能性。
如果谢女士以女职工的身份在年满50岁时退休,同时她不更换工作城市且依法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那么她在北京地区累计缴费年限只有8年。因她在北京缴费不足10年,根据咱们前面所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6条第四项的规定,她只能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湖北老家的社保部门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在当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还有另外一种退休情况,即如果她以女干部的身份在55岁退休,同时她不更换工作城市、按时缴纳社会保险,且不考虑延迟退休,那么她剩余缴费年限还有将近7年的时间,加上她目前在北京地区已缴费的6年,到时缴费可累计达到13年。这样一来,她就符合在北京地区领取养老金的条件了,届时她可选择在北京或者将社保关系一并转移至湖北老家办理退休手续,然后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Tips
养老金领取条件
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年满55周岁,直接从事生产服务工作年满50周岁(不包括事业单位在编的干部身份的女职工)
2、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3、缴费年限(含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累计满15年。
养老金领取地
首先要看参保人在各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然后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来确定领取地。
1.参保人的参保地和户籍地一致,待遇领取地在户籍地,也即参保地领取养老金。
2.户籍地和参保地不一致的,按照参保人缴费满十年的地方确定领取地。
▲如参保人有多个缴费满十年的地方,按最后一个满十年的地方确定养老金领取地。
▲如参保人在所有地方缴费都不到十年,就把参保人的养老关系和相关资金转回户籍地,由户籍地来支付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