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金华市企业创新型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办法》(下称《办法》)(金市职改办字〔2015〕24号),现就2016年度我市企业创新型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我市信息网络经济、先进装备制造、健康生物医药等五大千亿产业领域相关企业中,个人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群众认可、创新能力强,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按照《金华市企业创新型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办法》(下称《办法》)(金市职改办字〔2015〕24号)规定执行,申报人员相关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申报者的姓名、简历、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
(二)单位推荐。由单位考核推荐组对申报人进行全面考核评价。重点考核申报人的遵纪守法、职业道德、业绩能力、成果贡献等,并需附150字左右情况说明(推荐理由)。按申报条件第6条申报的人员还需提供推荐专家的签名。详见附件2。
(三)审核上报。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材料在单位内进行全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及市人力社保局职称教育科核对原件并盖章。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员须参加金华市职改办统一组织的专家面试答辩,面试主要考察申报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及技术创新水平。面试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附件材料可到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网址www.ykhrss.gov.cn。申报材料请于8月31日前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职称教育科1308#办公室,联系电话:87101360。
附件:1.申报企业创新型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清单
2.企业创新型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
3.推荐企业创新型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综合表
4.评委会评审对象花名册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6.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永康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