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参保职工:
按照市政府《关于对参加衡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过重人员给予适当补助的意见》(办字【2014】4号)的文件精神,从2016年7月11日起开展2015年度市直困难职工二次补助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8月11日。
二、申报表格: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在衡水市医保中心网站上下载《衡水市特困参保人员申请医疗费补助审批表》,按要求填写一式二份。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
三、申报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保卡的复印件各一份(证件的正反面印到同一页A4纸上),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无单位的提供养老金、工资发放存折复印件),医疗费补助审批表(一式二份),及患者本人的中国银行存折或卡的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在规定时间上报市医保中心审核一科。
四、2015年度全市在岗职工社平工资为 47088元。
附:1、衡水市特困参保人员申请医疗费补助审批表.doc
2、市政府《关于对参加衡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过重人员给予适当补助的意见》(办字【20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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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
二0一六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