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原来这么爽!你还不知道?

来源:12333保险导航作者:日期:2016-07-29



失业人员要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主观意愿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其他要求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需要提供的申请资料


(1)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办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应提供向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出具的证明与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正式文件1份(加盖鲜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和辞退职工证明书》1式2份并加盖公章、《职工个人缴费登记卡》1份并填写完整、失业人员本人的职工档案或单位与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2)失业人员及中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民合同工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应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就业和失业登记证》复印件1份、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复印件1份、失业人员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失业人员本人在指定银行开设的存折或储蓄卡复印件1份且本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失业登记及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表》2份。

若以上条件都满足,资料都备齐,即可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失业保险的种类


(1)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即由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失业保险制度。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等30多个国家实行了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我国实行的失业保险也属于此类。


(2)非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即非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而是由劳动者的意愿决定是否加入所实施的失业保险制度。目前,这种类型以丹麦为代表,实行以工会为主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并由政府予以资助而建立的失业保险办法。


(3)双重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既有强制性失业保险,又有政府提供资金,以调查经济状况为发放失业金依据的补贴制度,如德国;或者采取失业救济制度与非强制失业保险制度相结合的办法,如瑞典和芬兰等。


(4)附条件的失业救济制度。即并非所有失业人员都能享受失业保险,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失业者才能领取失业救济,如澳大利亚、匈牙利、新西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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