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分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主要包括参保登记、信息修改、缴费、关系转移、待遇领取、参保注销、卡折挂失等。我县城乡居保的金融服务机构是株洲县农村信用合作社。
1、什么人能参加城乡居民保?怎样参保?
本县范围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企业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城镇居民都可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6-59周岁为参保缴费对象,60周岁以上为待遇领取对象。
参保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到当地乡、村、居城乡保经办机构或直接到县城乡保经办机构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经办机构审核后录入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参保者凭身份证到指定金融机构及其就近网点申办并领取社会保障卡。
2、城乡居民保缴费标准是多少?怎样缴费?
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十四个档次,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对应的缴费补贴100-200为30元、300-400为40元、500-3000为60元。补缴以前年度保费的不享受补贴。参保者每年可选择其中任意一个档次缴费,保费缴纳后当年内档次不能更改。
参保者凭缴费存折或社会保障卡到县信用社各网点(全省范围内已启动新农保的信用社网点均可)缴费。
3、社保卡的信息有误,导致交不进钱或取不到钱怎么办?
参保者信息有误的,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到当地乡、村、居城乡保经办机构或县城乡保经办机构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修改申请表》,经办机构审核修改后,参保者持原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到指定金融服务机构更换新卡。
4、城乡居民保如何地区转移?
省内转入的,本人持新户籍资料证明即新址户口本及其复印件,到转入地乡、村、居城乡保经办机构或县城乡保经办机构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转入地县经办机构审核后,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直接办理转入手续。不在同一金融机构开户的,需重新开户,参保者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到指定金融机构更换新卡。
省内转出的,本人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由转入地经办机构直接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出手续。
5、享受城乡居民保养老待遇需符合哪些条件?怎样办理?
参保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时享受养老待遇:1、年龄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保险制度待遇;2、参保缴费累计满15年或城乡居民养老制度实施时(新农保2009年,城居保2011年),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但按年缴了费。
本人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复印件到当地乡、村、居城乡保经办机构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申请表》,县级经办机构审核办理后,参保者可从符合领待条件次月领取待遇。
6、参保人员死亡个人缴费如何继承?或因其他情况退保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领待人员(60周岁以上)死亡,继承人持公安部门出具的参保者死亡证明到当地乡、村、居城乡保经办机构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参保登记表》,办理死亡注销手续。县级经办机构审核办理后,个人账户有继承余额的,个人账户余额直接返还到参保者社会保障卡。
缴费人员(60周岁以下)死亡,继承人持公安部门出具的参保者死亡证明、继承人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继承人信用社储蓄存折复印件(新农保),到当地乡、村、居城乡保经办机构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注销登记表》,办理死亡注销继承手续。县级经办机构审核办理后,个人缴费及其利息全额退回继承人提供账户或参保者社会保障卡上。
其他情况退保的,本人持退保申请报告,身份证复印件、信用社储蓄存折复印件,到当地乡、村、居城乡保经办机构或县级经办机构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注销登记表》办理退保注销手续。县级经办机构审核办理后,个人缴费及其利息全额退回参保者提供账户或社会保障卡上。
7、不小心把卡、折弄丢了怎么办?
参保人员卡、折挂失。本人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到当地信用社网点办理挂失;本人不便需他人代办的,由本人书写授权委托书、所在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挂失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到指定银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