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记者从开化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中心了解到,2017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不再现金收缴,由银行代扣代缴保费,当前签约工作已全面启动,集中签约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10月10日。
据了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代扣代缴工作实行全民签约,凡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包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线范围内的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二级以上残疾人员),都须签订《开化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代扣代缴授权书》(以下简称《代扣代缴授权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按年度缴纳,保费扣缴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12月30日。开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开化县支行(以下简称签约银行)及下辖各乡镇(办事处)网点,为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代扣代缴的金融机构。开化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签约银行,并签订《代扣代缴授权书》,凭社保卡或办理银行缴费卡(存折),在每年保费扣缴截止日前存入足额资金。签约银行在每年保费扣缴期内根据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自动划拨保费。
“2016年集中签约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10月10日,在此期间,村(社区)委员会通知辖区内居民统一办理签约手续,居民持社保卡/借记卡/存折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不需复印件),填写《代扣代缴授权书》,村(社区)批量提交签约银行办理系统签约。”开化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集中签约外,广大城乡居民可选择日常签约,持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借记卡\存折到银行签订《代扣代缴授权书》,由银行柜员在业务系统办理签约手续,并将回单交给参保人。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社保‘多险系统’中没有参保信息的居民(即新保对象),先持参保人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先到乡镇(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窗口办理人员新参保登记。再凭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借记卡/存折,到银行网点办理签约,凭《代扣代缴授权书》第二联到乡镇(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窗口办理参保手续。需要中途参加当年城乡医保的,还须同时缴纳当年城乡医保保费。”开化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迁出、死亡等原因中断参保人员,应及时到签约银行网点办理中断手续。需要变更签约银行的,须到原签约银行网点办理中断,及时到新签约银行网点办理签约手续。
“每年9月1日至12月30日为保费扣缴时间,错过保费缴纳时间将影响下一年度保险待遇享受。办理存款的渠道有:银行柜台存现金或转账、自动存取款一体机(crs)存现金或转账、助农取款服务点存现金或转账、手机银行转账。”开化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建议参保居民签约短信提醒功能,及时获取扣款信息,掌握账户变动。签约短信服务需验证账户密码,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和签约手机。
■来源:开化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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