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市卫生计生委出台《新余市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工作方案》,决定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医疗责任保险第三方代理制度,形成“保、调、赔、防”四位一体的医调工作长效机制。
《方案》明确在市医患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由市卫计委具体负责我市医疗责任保险经纪机构遴选工作,并组建我市医疗责任保险经纪机构遴选专家库,保险经纪机构组织开展全市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工作。工作分为筹备、部署、遴选及实施三个阶段,8月31日结束,具体工作内容有八项:一是由市卫生计生委发布遴选保险经纪公司的公告;二是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三是保险经纪公司设计保险方案;四是保险经纪公司根据最终确定的方案,向保险公司发出竞争性谈判邀请;五是市卫计委、保险经纪公司、医疗机构代表与保险公司进行谈判,确定保险方案、费率机制、保险条款,以及共保体;六是市卫计委、共保体、保险经纪公司三方签署框架协议,约定三方权利义务;七是保险经纪公司代表医疗机构开展投保工作;八是保险经纪公司设立调赔服务中心,衔接调解与赔偿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