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环县财政局共同下发《玉环县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实施细则(试行)》,文件明确了包括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个人社会保险补贴以及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在内的14项补贴实施办法。 由于文件篇幅较长,小编特摘录“个人社会保险补贴”一项。欲知更多补贴详情,可戳文末“阅读原文”。 |
个人社会保险补贴
一、申报对象 1.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2.就业困难人员。 二、申报条件 1.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以灵活就业形式实现较稳定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服务1年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 1.按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2.享受该项补贴的人员不再享受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四、申报材料 1.《玉环县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6);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 5.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市民卡)或玉环农村合作银行存折(卡); 6.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相应证明; 7.从事个体经营等自主就业者,须提供各类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灵活就业登记证明》(附件7)、《灵活就业情况登记表》(附件8)。 注:附件见文末“阅读原文” 五、申报时间 每年3月份申报,按年拨付。 |
来源: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ND-
编辑 | 咖 喱
等你来吐槽
24小时吐槽点
▲工会论坛、留言板
玉环工会 | 和你在一起
▼▼▼欲知更多补贴详情,请戳“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