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特殊工种和因病提前退休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或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以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劳动人事部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劳人护〔1985〕6号)
2、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由医院证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关于规范完善企业职工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2011〕91号)
30、缴费年限如何认定?
答: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参保人员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按国家有关政策计算的连续工龄(劳动合同制工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按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我市企业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建立时间为1995年9月)后参保单位和个人共同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实际缴费年限为本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缴费累计12个月计为1年。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计算到月。(《湖南省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实施意见》,湘劳社政字〔2006〕10号)
31、养老金怎样计算?养老金数额与哪些主要因素相关?为什么要建立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
答: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含城镇个体工商户及雇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达到法定或规定退休年龄(以下简称退休年龄),且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履行了缴费义务,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待遇。
按以下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1、无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退休后按月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2、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退休后按月计发的基本养老金,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增加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目前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缴费年限×1%。
本人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指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内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算术平均值。缴费工资指数是指参保人员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或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值。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其视同缴费年限的每年指数记为1.0。再将每年指数相加,除以计算指数的年数,即为参保人员的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是基本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为自己养老储蓄的资金,体现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责任。按照现行的制度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城镇人员平均预期寿命和本人退休年龄等因素确定。如6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39,55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70。
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为:参保人员退休时本人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3%×建立个人账户前本人缴费年限(计算到月)。
养老金的多少与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员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相关。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核定的养老金越多。
国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建立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调整机制主要考虑两种因素: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和物价上涨情况。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反映劳动者分配社会财富增加水平,基本养老保险是养老责任的代际转移,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的目的就是让退休人员与在职职工一样也能参与社会财富分配,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物价上涨尤其居民生活消费品的价格上涨直接影响养老金购买力,为保证养老金的购买力不下降,保证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必须建立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通过该机制调整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退休人员保障水平。(湘劳社政字〔2006〕10号,《社会保险法》)
32、什么是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
答: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是对原有的由企业负责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方式的一种变革,也是实现养老保险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具体是指,在企业和职工个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工作也从企业转向社会。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负责,通过银行、邮局等机构,向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的方式。(《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劳社发〔2002〕235号)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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