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稳妥做好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沉淀基金清算工作,认真落实《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对2010-2014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沉淀基金结算的通知》要求,防范基金管理风险,立足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清算工作。
提前谋划,全面推进。为切实做好门诊统筹清算工作,我局在接到相关文件的第一时间,组织召开结算落实讨论会,提前梳理预判在结算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对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请示主管部门决议,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通知到位,灵活应变。在网络发布结算通知的同时,专管员对责任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进行电话通知,对联系不上的医疗机构进行记录汇总。结算期原定6月1日至15日,但由于个别医院对基金返还工作热情不高导致未及时结算。我局工作人员积极反复沟通推进清算工作,经协调,3所医疗机构在结算期后进行基金返还清算。
依托数据,抓住重点。根据文件内容,2010年至2014年,共有21所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基金超支,共补拨资金1922623.23元;共有27所定点医疗机构不再承担门诊统筹服务,须返还统筹基金共计2440376.84元。依托数据,我局对48所医疗机构的结算情况、定点资质情况摸底,对结算难点进行预估,制定结算方案。
目前,门诊统筹清算工作已初步结束,该局将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通过不断的思考和积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为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经办服务。(孙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