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主城区、萧山、余杭和富阳区四地互认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富阳区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10号)关于逐步实现富阳区与其他城区之间医保定点单位互认的要求,方便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和富阳区四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就医,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7月1日起在原主城区、萧山区和余杭区三地互认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上增加富阳区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应认真做好四地互认工作,切实解决四地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就医问题。
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