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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伤保险申报
在合同期内不幸发生意外,需向企业索取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尽快(最好在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并需提供下列材料:1、初次治疗诊断书或住院病历;
2、职业病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大队的事故裁决书或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
二.报销情况:
1、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2、工伤职工在工伤认定前的医药费用由用人单位垫付;
3、职工到未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的,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 内向经办机构报告,或者职工经急救脱离危险伤情稳定后未及时转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的,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待遇项目享受条件计发标准发放单位备注医疗费用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需治疗者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经办机构予以报销。
三.工伤保险基金:
1、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2、工伤职工在工伤认定前的医药费用由用人单位垫付;
3、职工到未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的,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经办机构报告,或者职工经急救脱离危险伤情稳定后未及时转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的,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因工负或患职业病住院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者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①统筹地区以内:20元/天/人;②统筹地区以外:35元/天/人。工伤保险基金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用:市内交通补贴:15元/天/人;长途公共汽车:实报实销;③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食宿费用:省内:80元/天/人;省外:150元/天/人。
三.停工停薪: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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