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知道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吗?
2、 你知道医保一年交多少钱吗?
3、 你知道有门诊报销吗?
4、 你知道现在基本医疗报销后还可以报大病医疗费用吗?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我市不属于职工医保制度覆盖范围的下列人员都可以参保:(1)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不含现役军人);(2)在长沙居住1年以上的外来工作人员或在长沙购买房产居住1年以上的人员;(3)本市中小学、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册学生;(4)具有本市准生证的新生儿;(5)驻长高校在册大学生。
二、参保缴费
1、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一张彩照到居住地社区参保登记,社区经办人员录入系统,打印缴费单,参保人到指定银行缴费,凭收款收据在5个工作日后到社区领取医疗册。
2、2016年城乡居民的缴费标准
参保人员类别 | 一般人员 | 低保户 | 三无人员、 重度残疾人员 |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 |
个人缴纳(元) | 120 | 0 | 0 | 80 |
3、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员每年11月1日—12月31日带医疗册到长沙银行任一营业网点缴纳下一年度的费用;欠费人员须到所在参保社区打印缴费单,才能续缴下年度费用。
三、待遇享受
(一)、新参保人员从缴费的下月起的第三个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28日内)缴费当月享受基本医疗待遇。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为参保人员支付下列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1、政策内住院医疗费用;
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三类收费医院 | 二类收费医院 | 一类收费医院 | |
起付线 | 100元 | 200元 | 400元 | 700元 |
报销比例 | 80% | 70% | 60% | 50% |
2、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
①、参保人员患有高血压Ⅲ期等29个病种的,可到指定医院申请取得《长沙市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病种门诊手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初审鉴定医疗机构为: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长沙市第一、三、四、八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
②、参保人员到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时出具本人医保手册和身份证,一个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超出最高支付限额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③、普通学生、未成年人及高校学生发生意外伤害的门诊医疗费用经核准,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计入最高支付限额。
3、生育补助。对参保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产前检查费用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1300元。
4、2016年度对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需个人负担(现金支付-完全自付-应付起付线)的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合规医疗费用再给予报销。
大病保险起付线 | 2万元~3万元(含) | 3万元~8万元(含) | 8万元~15万元(含) | 15万元以上 |
报销比例 | 50% | 60% | 70% | 80% |
注: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及高校学生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四、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怎么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凭医保手册、身份证,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自负部分,所报销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市医保局进行结算,不需参保人员办理其他手续。
五、参保人员发生的下列医疗费不属于基本医疗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
芙蓉区湘湖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宣
二0一六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