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政策知识问答【第一期】--养老保险篇

来源:友成服务作者:日期:2016-07-08

【第一期】企业养老保险

1、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年龄是多大?

答: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其中潍劳社办[2004]60号下发(2004年9月17日)后,以个体工商户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退休前进入企业工作的女职工,以及2004年9月17日后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后又转入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参保缴费的女职工,在企业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或按有关法律文书责令补缴企业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年限)满十年的,退休年龄按国家和省对企业女职工的规定执行;不满十年的,退休年龄按鲁劳社函〔2006〕311号、鲁人社发[2012]83号对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即55周岁)执行。)。

2、办理企业职工病退应具备哪些条件?怎样申请病退?

答:办理病退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5年以上;

(三)经潍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办理病退需提供的材料:

(一)单位和职工个人病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潍坊市企业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份(贴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三)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二级以上医院就诊的联网住院病历复印件(其中,精神性疾病的申报病退的须提供三年以上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其它疾病申报病退的须提供一年以上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病历复印件应按有关规定加盖公章;病情危重职工可不受上述病历条件限制;按规定不需联网或因客观情况限制无法联网的应如实说明原因。因先天残疾等原因无住院病历的,凭民政部门发放的残疾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报名;

(五)授权书;

(六)职工档案及养老保险手册

(七)企业职工正常退休所需材料。

办理病退流程如下:

第一步:职工所在单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下载《潍坊市企业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等资料;

第二步: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于每月1-10日备齐申请资料报送人社局社会保险科,科室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三步:科室工作人员材料审核,做出初审意见;

第四步:材料齐全、有效的报分管领导进行复审;

第五步:复审合格,经主要领导同意后上报潍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第六步:潍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择时组织查体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并委托企业公示,公示期为7天;

第七步:经鉴定符合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的,职工所在单位先到社保中心企业养老科进行缴费年限确认,再持《企业职工退休(职)审批表》(一式六份)、《潍坊市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年限认定表》(一式三份)、本人要求办理病退书面申请一式二份、单位报告一式二份、职工档案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养老保险手册等报社会保险科,由社会保险科整理并上报潍坊市局审核;

第八步:经潍坊市局审核通过的,委托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未通过的,经调查核实后确有问题的,不予办理审批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后无问题的,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发放《企业职工退休(职)审批表》等审批材料;

职工所在单位领取审批材料后,首先到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办理停保手续,再到为民服务中心采集指纹,最后到社保中心企业养老科核算退休金。

3、特殊工种退休应具备什么条件?怎样申请特殊工种退休?

答:特殊工种退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5年以上;

(三)职工在特殊工种岗位上工作达到规定的年限(其中在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在井下和高温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有毒有害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所需材料:

(一)职工档案材料(档案材料中应对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工种类别等记载清楚;档案中特殊工种记载不全的,提供单位的职工工资发放表等能证明其从业经历的原始材料,涂改及新造材料一律无效。);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养老保险手册;

(四)企业职工正常到龄退休所需材料。

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流程:

第一步:职工所在单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下载《职工特殊工种从业经历登记表》等资料;

第二步: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所在单位进行单位公示后于每月1-10备齐申请资料和公示照片电子版报送人社局社会保险科,科室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三步:科室工作人员材料审核,做出初审意见;

第四步:材料齐全、有效的报分管领导复审;

第五步:复审合格,经主要领导同意后上报潍坊市局;

第六步:经潍坊市局审核通过的,委托职工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10天。经公示未通过的,经调查核实后确有问题的,不予办理审批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后无问题的,职工所在单位先到社保中心企业养老科进行缴费年限确认,再持《企业职工退休(职)审批表》一式六份、《潍坊市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年限认定表》一式三份、退休书面申请一式二份、单位报告一式二份、职工档案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养老保险手册报社会保险科,由社会保险科整理上报潍坊市局并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发放《企业职工退休(职)审批表》等审批材料;职工所在单位领取审批材料后,首先到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办理停保手续,再到为民服务中心采集指纹,最后到社保中心企业养老科核算退休金。

4、职工在单位从事了特殊工种,其档案中自2000年后没有记载,怎样申请特殊工种退休?

答:特殊工种退休由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目前,潍坊市局审查依据是职工档案和原始证明材料来办理特殊工种退休。2000年之前,企业职工的工资调整由劳动局审批,企业审报的工资调整表中有工种记载一栏,可体现出职工是否从事特殊工种。2000年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后,企业职工工资不再由劳动局审批,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由企业劳资人员在企业财务工资表和特殊工种补贴发放表中记录清楚。职工在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时,可提供原单位的工资发放表、特殊工种人员补贴表等原始证明材料。2010年1月1日以后的企业特殊工种从业经历,以《潍坊市企业特殊工种管理办法》规定的备案材料为准。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审核职工档案和原始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5、怎样办理特殊工种备案?

答:我市办理特殊工种备案的依据是《潍坊市企业特殊工种管理办法》,该办法是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认真总结前几年企业特殊工种管理工作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通过反复研究论证,多方征求意见制定的。《办法》规定,特殊工种备案主要是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业申报、人社局核查后备案。用人单位备案的条件是:企业参保人员要达到一定人数,有专职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建立了完善职工档案及特殊工种信息管理制度、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企业按规定申报特殊工种岗位设置和从业人员情况,人社局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给予备案。

更多精彩内容,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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