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认真贯彻国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见精神,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齐心协力,围绕源头治理、矛盾纠纷调解、资源统筹共享及劳动关系风险防控等四个方面,着力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机制举措,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立足源头治理,构建内生管控机制
工作了多少小时,能领多少薪水,一个APP即可全知道。在福建省的许多建筑工地,建筑工人无需再和工程方“扯皮”,工资发放有四方同时监督。“通过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并设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项目部按时足额通过银行向农民工本人支付工资、建立维权公示制度等举措,有效避免了结账时工程款与工资款混淆不清的情况和发生问题时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福建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说。
2016年,福建省委组织部、统战部、人社厅、人民银行等13个部门联合发文,率先建立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对失信的用人单位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提名推荐、企业上市、招投标、资质审核、政府资金支持、融资贷款、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惩戒,切实做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守信的用人单位,予以相应激励。
立足多元纠纷调解,构建稳控化解机制
为强化预防调解,妥善化解各类争议,福建省通过推动示范企业探索企业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组织功能、符合企业实际的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及调解示范标准。强化调审结合,加强人社部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衔接机制,通过设立欠薪案件在线移送监督平台,引入检察院司法监督,细化裁审衔接等手段,理清了欠薪入罪办案审判机制,有力打击恶意欠薪,达到了“惩治一个、震慑一片、管住一阵”的效果。
借助市场力量,探索企业劳动关系信托协调机制。在福州、泉州、莆田等地开展试点,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自愿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信誉度好的第三方中介组织对企业劳动关系进行信托协调。中介组织以匿名保密的方式定期收集员工意见、诉求,对企业改进民主管理、完善收入分配、稳定骨干员工队伍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对员工进行引导沟通,促进劳资双方利益共同体的形成。通过市场力量的介入,逐步代替政府行政干预协调模式,培育劳动关系协调新业态,产生一批劳动关系协调新岗位。
立足资源整合,构建统筹共享机制
近年来,福建省始终将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劳动监察视为大就业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统筹政策、优化资源配置、共通共享。实施用工调剂政策,鼓励行业协会、社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中介等社会组织搭建平台,开展企业用工峰谷及余缺调剂,通过人力资源的“削峰填谷”,短期互借,避免裁员,稳定劳动关系。实施援企稳岗。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为构建统筹共享机制,福建省在全国率先整合劳动用工备案、就业失业登记和劳动保障监察三项业务,实现劳动用工状况动态监管,科学分析劳动关系形势,助力企业劳动关系平稳运行;联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享企业社保缴费大数据,开展企业社保欠缴劳动关系预测预警;联合内部法制部门,引入法律顾问制度,研究劳动关系热点、难点问题,为劳动关系政策举措提供支持。同时,探索“一站式服务”,建立综合维权机制。
立足形势研判,构建风险防控机制
为了进一步强化动态跟踪,建立劳动关系监测制度。福建省人社厅联合省总工会,在全省范围选择1000家用人单位和10000名职工,对全省企业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交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监测调查,实时掌握劳动关系动态变化情况。
建立分级预警制度。密切关注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情况、企业拖欠工资和欠缴养老保险费等情况,动态掌握和筛查企业异常信息,及时分析研判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建立初级、中级和紧急三级预警制度,初级预警信息于每季后10天内上报,中级预警信息3天内上报,紧急预警信息最迟不得超过3个小时上报,确保劳资矛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建立挂钩帮扶制度。要求全省各级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等部门每年选择辖区内生产经营出现一定困难、劳动关系相关相对复杂的企业,建立挂钩帮扶企业制度,帮扶企业每年不少于5次。通过深入企业调研、召开企业座谈会、面对面指导等方式,送法上门、指导用工、化解矛盾,推动企业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立足和谐创建,构建持续发展机制
针对非公有制经济发达、中小微企业众多,劳动关系工作基础薄弱的现状,福建通过派出驻街(镇)劳动监察、驻街(镇)仲裁庭,设立社区劳资纠纷综合调解室等形式,将维权端口前置,以点促面,连片带面,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在全省全面推行“1118”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程(即:确定1个街(镇)、1个社区、1条商业街(楼宇)及8家小微企业作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示范片)。示范片内集体合同覆盖率、职工入会率、工会组建率、社保缴交率和劳动合同签订率等“五率”大大提高,劳资纠纷发生数明显下降,经济经营效益明显改善,形成了社会、企业、职工“三赢”的良好局面。
突出地域特色,在厦门、泉州先行先试,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如厦门市思明区围绕“1+6”主导产业发展格局,夯实“两个抓手”(即固化政府抓手、培育企业抓手),探索“三个模式”(即商务楼宇内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模式、商业圈个体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模式、街道属地优势化解劳资纠纷的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模式),实施“六大重点工程”(即打造企业自主调节示范工程、实施“一街一品”特色化工程、打造商圈样板工程、实施督查考核标准化工程等),努力提升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