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有关待遇
1、自愿放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该怎么办?
答: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不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娄星区被征地农民自愿放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障花名册》上签字。
2、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有什么待遇?
答:被征地农民享受的补贴标准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标准一致,并全部计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在发放基础养老金的同时,增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补贴金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见表四)。被征地农民身故后,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例如::李某,男,现年64周岁,2012年(60周岁)被征地,政府补贴15年,享受政府补贴15000元。15000元全部计入其城居保的个人账户。李某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补贴金额/计发月数=80+15000/109=218元。
表四: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
3、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身故后,其遗属有丧葬、抚恤金吗?
答:没有。
本文来源:娄星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