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更新了新房、二手房以及商转公申报细则,其中涉及到 “限贷新政”实施以后,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等市民们关心的问题。
二套房首付比例2成
7月1日合肥市实施限贷新政后,银行对二套房贷款首付有所提高,不过二套房如果使用公积金贷款没有变化,依旧是首套房首付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款也是不低于房价的2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手房年限影响贷款比例
值得一提的是,二手房房龄也会影响首付比例!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成数为8成;房屋年限在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贷款最高成数为7成。如果您购买的是二手房,在办理公积金贷款中,还需要提供过户前及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上还需载明竣工年限。若提供老版本房产证,还需提供对应的土地证。可能有人要问了,自己的二手房拿到的是旧版本房产证,还没有来得及办理土地证,土地证就已经取消了,这种情况到底如何处理,还需要等待公积金部门进一步解释。
实贷额度已委贷通知为准从办理公积金贷款到发放,往往需要数月时间,如果中间出现工作变动怎么处理?尤其是从5月1日开始,合肥市公积金缴存比例全面下调,最高不得超过12%,很多人一个月公积金就要少几百乃至上千块,这必然会影响公积金贷款。此次出台的申请细则上明确表示,如因年龄、工作变动等原因停缴或公积金缴存比例下调,造成贷款额度变动,实际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委贷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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