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众关注的这些焦点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已有明确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以深受众人爱戴的隔壁小王为例:
1、 假如小王大学毕业后,在道里区开立了养老保险账户,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若其一直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他的养老领取地为哈尔滨。
2、 假如小王从北京某大学毕业后回山西工作了5年,并在山西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甘现状的他随后成为一名“北漂”,并将养老关系转移到北京,且在北京累计缴费10年以上,待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仍保留在北京,那他的养老金领取地为北京。
3、 假如小王在山西某大学毕业后,在山西开立了养老保险账户,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累计缴费满5年,之后在北京缴费10年,在上海缴费10年,最后来到深圳,并在深圳缴费6年。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 由于最后一个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账户且缴满10年的地方是上海,所以他领取养老金的地方是上海。
4、 假如小王在山西某大学毕业后,在山西开立了养老保险账户,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累计缴费满5年,之后在北京缴费5年,在上海缴费7年,在深圳缴费8年,最后来到广州,并在广州缴费6年。若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他的养老金领取地为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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