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 | 最详细的医保报销范围和比例!沈阳有医保的别花冤枉钱了!

来源:沈阳攻略作者:日期:201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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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的小伙伴们都知道看病有医疗保险、生孩子有生育保险,看病住院医保能报多少钱?但具体能报销多少、需要什么条件你都知道吗?每年要交的医疗保险费和报销比例是不一样的,老攻在网上整理了相关的信息给小老婆们已被捕时只需。爱我别控制~





有医保的一定要看,别花冤枉钱

最详细的医保报销范围:哪些医保能报销!哪些不能报?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膳食费;

(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备注:


1、起付标准: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均为650元;

2、报销比例: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支付比例按医院级别分别计算;

3、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大额互助资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共30万元。


新农合报销范围和比例

很多人总说我老家有买保险了,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了,什么都报,不需要商业保险了,那么您知道它是怎么报销吗?什么能报?什么不可以?



1、门诊补偿:

(1)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 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 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4、哪些不属报销范围

(1) 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微信搜索“保险让生活更美好”即可关注)

(2) 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 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 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 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以上海市为例,2016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如下:


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的门诊急诊医疗待遇具体为:

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

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

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500元。

一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下列比例支付: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

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


 

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的住院医疗待遇具体为:

对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


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下列比例支付:

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及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9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0%;

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60%。


更多省市2016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可以登录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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