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费率再次下调

来源:12333保险导航作者:日期:2016-09-11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闽政[2016]21号):全省失业保险费率在2015年由3%降到2%的基础上,从2016年5月1日起,单位缴费部分再降0.5%,即用人单位缴纳1%,个人缴纳0.5%,执行期限2年


企业负担减轻

这是不是也意味着

同志们离涨工资又近了一步呢?

虽然同城君一直这么幻想着

然而

据有关人士介绍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的变化是政府从宏观层面的政策调整,

并不会影响当事人的待遇标准”

事实总是有点残酷T﹏T

··· ···




热 点 解 答


问:一次性签订2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 财产租赁合同应当在合同的签订时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因此,一次性签订2年的租赁合同,应按2年租金一次性缴纳印花税。问:2016年福州市非营利组织认证的时间截止到什么时候?
答:您好!《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的通知》(闽财税〔2015〕3号)第五条规定:自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应及时提出免税资格认定申请,申请材料(一式两份)需经所在地县(市、区)级税务机关签署初审意见后,最迟不得超过每年的9月底报送认定机关。请根据上述规定及时提交非营利组织有关材料。问:营改增后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可否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您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凡个人销售的自建自用住房,均可以免征增值税。问:我要转让一套房子,个人所得税计算的时候能不能扣除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答:您好!根据财税〔 2016 〕 43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是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问:我要转让一套房子,个人所得税计算的时候能不能扣除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答:您好!根据财税〔 2016 〕 43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是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案 例 警 示

案情简介

日前,税务机关在对某农贸市场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农贸市场共有房产面积约16000平米,在2013年度和2014年度均按全部面积享受了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在享受了免征房土两税的农贸市场房产面积16000平米中存在从事餐饮、超市经营所使用的房产面积约2000平米。

税法分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8号)规定: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根据上述规定,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才可以享受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应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本案中,该农贸市场属于既经营农产品又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贸市场,应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范围,所以只能按14000平米(16000-2000=14000)享受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而从事餐饮、超市经营所使用的房产面积约2000平米不得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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