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网友向“百姓事马上办”发帖咨询求助:生育险要交多久才可以享受?如果9月1日孩子出生,生育险要几月开始交才可享受?
县人力社保局答复: 您好!在职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10个月;(“缴费满10个月”应自女职工生育当月起往前推连续缴费满10个月(生育当月不含),比如:女职工11月份生育,则1-10月份必须在连续参保状态。)(二)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结算时只要能提供户籍所在街道计生办有效证明,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016.1.1起国家已取消准生证,结算生育待遇时以街道计生办开具的有效证明作为依据)如有不详,请拨打咨询电话:12333。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