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贷公积金额度统一按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 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二、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贷款利率从执行首次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按首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是不是有点懵?小编刚开始也懵了!不过,昨天小编亲自跑了趟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找到了这里的副主任朱建明他给小编仔细解释了一番 朱主任说,此次政策调整最大的一个变化体现在贷款额度上。按照先前的政策,市民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既可以按缴存基数进行测算,也可以按账户余额来算,就高不就低,选择性比较大。 但是从12号开始,情况就变了!个人可贷公积金额度今后只能按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行计算,购房人无一例外按此政策执行。 举个例子:一对夫妻在苏州工作期间,缴存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是5万,那么,他们在买房时,理论上可贷公积金贷款就是5万x10(倍)=50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仅仅是理论上的数值,因为最终的额度还需要看这对夫妻的年龄、收入等条件。 同时,对于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会在首次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目前,首次公积金贷款利率是3.25%,上浮10%就变成3.575%。这样算来,即使上浮了10%,相对于商业贷款利率来说还是显得比较划算。截止目前苏州参加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已经达到将近220万人1—6月归集公积金125个亿在全省居首位每一次政策微调都会给大家带来不小的影响
那么为何做出调整又是出于哪些方面因素考虑呢 朱主任坦言,过去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其实会更加有利于高收入人群,而调整后则一视同仁,会更加体现公积金政策的公平性。同时,由于近几年,苏州房产市场火爆,市民公积金贷款购房需求旺盛,直接导致公积金资金支出压力增大。据统计,每个月,苏州市公积金净流出资金达11个多亿,截至目前,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累计融资近200亿元,用来支持职工的贷款和提款需求。看来,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是鸭梨大啊!!!最后小编提醒大家新政自8月12日起执行12日前已办理网签合同的仍执行原规定除工业园区外
苏州大市统一执行此政策
来源:看苏州APP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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