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有变动,你关心的都在这~

来源:延安日报作者:日期:2016-08-14

速 读

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直接关系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工作。那么,备受社会关注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延安有哪些新进展?小编一两句话也说不清楚,让我们跟随记者的脚步去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了解一下就知道了!!!

重!要!消!息!

8月12日,记者从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了解到,随着《延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过,我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按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基本养老保险费将按单位20%、个人8%的比例征缴;职业年金按单位8%、个人4%的比例征缴。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我市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组织、人社、财政、编制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县(区)也分别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专门的经办机构。市人社局、财政局制定印发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点政策清理规范方案》。试点期间,我市相关部门将对政策进行清理规范,以确保新制度与试点政策的衔接,同时还将组织经办机构和相关单位人员进行了新政策的学习、宣传和相关软件的操作培训,确保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截至目前,市本级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已经完成,进入了参保登记审核阶段,各县区也开始了数据采集工作。


记者/黄志荣  编辑/王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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