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随着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市场化投资运营在即,养老金资产管理机构如何运作才能保证养老金保值增值?海外养老金投资运营历史悠久,也涌现了相当一批长期业绩优秀的管理机构。本专题从投资模式、资产配置结构、外部管理人遴选与评价三个方面对海外典型养老金机构进行梳理,以其为我国养老金管理提供借鉴。
海外养老金机构运作经验之:外部管理人遴选与经验借鉴
1委托投资的外部管理人遴选
1.1 外部管理人选择标准
加拿大退休基金。加拿大退休基金(CPP)以直接投资为主,少部分资产采取外部投资组合管理(EPM)模式。2013年外部委托资产232亿加元,比上年增加了70亿加元,占当年总资产的10.6%。CPP寻求的外部管理人具有一定标准:一是能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的有价值的合作伙伴。二是每个外部投资人选择必须考虑到CPP基金目前的规模和预期的增长情况。三是外部管理人能够提供可持续的资产管理服务,且与内部投资方案的相关性较低,能够分散风险。
澳大利亚未来基金。未来基金是澳大利亚的养老储备基金,成立于2006年,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和国有股份出让收入,目的是弥补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公共养老金支出缺口。因为建立时间较短,因此未来基金的规模相对较少,2014年未来基金规模大约在800亿澳元。未来基金由澳大利亚未来基金监管委员会受托管理,监管委员会下设有基金管理局,是基金管理的执行机构。未来基金同样采取的是直接投资和委托投资相结合的模式,由基金管理局负责推荐并监督外部投资管理人。基金管理局选择外部投资管理人的标准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该外部管理人在拟委托投资领域是否具有核心竞争优势;二是该管理人的投资风格和投资流程是否符合未来基金的投资目标;三是投资策略是否符合基金管理局的需求和未来基金的资产配置,是否具有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四是管理费率是否符合未来基金的要求。
爱尔兰储备养老基金。爱尔兰储备养老金对于外部投资管理人的选择主要考量如下因素:一是投资管理人有能力创造利润;二是具有清晰的投资流程,在风险承受区间内,可持续达成先前设定的投资回报基准;三是稳定的投资团队和适当的激励机制;四是高质量的对外信息披露;五是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先进的IT系统和数据库。
1.2 外部管理人选择程序
法国养老储备基金。法国养老储备基金中,除了现金资产,其他资产都采用委托投资模式。外部管理人的选择由储备基金理事会下设的“管理人选择委员会”负责,大致的过程如下:一是通过数量方法从所有候选的资产管理机构中选择少数历史业绩较好的公司,然后向其发放调查问卷,要求候选机构对其投资策略、投资基准、投资风格、投资限制办法等进行详细说明。在此基础上,管理人选择委员会将根据储备基金战略资产配置要求,并考虑管理费率等多种因素进行投资管理人选择。
爱尔兰养老储备基金。爱尔兰养老储备基金成立于2001年,目的是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时期养老金支付缺口。该基金由国家养老储备基金理事会进行受托管理。具体的管理职责由理事会选定爱尔兰公债管理局负责。公债管理局的职责之一是选择外部投资管理人并监督委托组合。公债管理局在全球范围内选择投资管理人,主要分为两个阶段。首先是广泛邀请投资机构提交申请;二是从众多的投资机构中筛选出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参加竞标。
日本公共养老金。日本公共养老金(GPIF)委托投资人的遴选主要有三步:第一步,检查新申请人的呈递材料是否合规,比如投资资质、历史业绩和资产状况;第二步,同新申请人举办面对面会议,了解投资政策、投资流程、组织架构、人力架构及法律合规等事项;第三步,实地走访新申请人的办公地点,确保彼此对投资理念和流程的理解充分到位,并且评估包括管理费在内的所有事项。GPIF对投资管理人的评价的主要依据如下:
表1 GPIF的投资管理人评价维度及标准
评价维度 | 评价标准 |
投资政策 | 标准是否明确,是否符合GPIF政策 |
投资流程 | 是否同投资政策一致;投资增值方式是否合理高效;对风险是否有客观认识,是否有合适的风控手段 |
人力架构 | 投资政策贯彻情况;投研人员资质及风控体系 |
合规性 | 是否有落地的应对法律监管的内部合规体系 |
行政流程体系 | 投资报告流程 |
其他对于权益类投资的要求 | 例如是否符合日本Stewardship Code以及行使投票权情况 |
1.3外部管理人评价
爱尔兰养老储备基金。爱尔兰公债管理局负责对外部投资管理人进行日常监督,确保管理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得到落实。公债管理局每半年召开一次外部投资管理人的评议会议。评议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和人员变动;受托管理资产变化;投资策略、投资流程、投资组合的变化;绩效与风险评估,公司治理方针,交易系统等。评议会议结束后,将提交一份评估报告给储备基金理事会,陈述对投资管理人的评价,提出续聘、观察或者解约的建议。评价主要围绕投资管理人的人员构成、投资方法、投资绩效展开。其中人员构成方面主要评价团队的稳定性与整体素质。而投资绩效并不是核心内容,因为过往业绩并不能完全代表未来成功概率。
日本公共养老金。日本公共养老金由于大部分资产委托投资,因此高度重视对委托组合的监管。投资管理人必须每月向GPIF报告委托组合的管理情况,GPIF定期举行会议检查投资管理人是否较好遵守了投资指引,分析投资业绩和风险管理的具体情况。如果发现存在问题,GPIF会及时召开会议,并采取警告、撤回资金和取消管理人资格等措施。GPIF每年对投资管理人进行一次全面评价,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投资策略、投资流程、机构和专业人才进行定性评价,对年度业绩进行定量分析。
2 对我国养老金管理机构的启示
2.1受托职责和投资执行职责相分离
从上述养老金机构的运营来看,大部分机构都将受托职责与投资管理职责交由不同机构分别执行。特别是国家储备养老金,都采取了上述模式。即成立一个委员会或者理事会等政府机构或者类政府机构,作为养老金相关各方的代表,履行受托管理和监督职能,确保养老金投资管理符合养老金的要求和目标。而将具体的投资运营交给专业的投资机构,凭借投资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和市场化运作实现养老金资产的增值。投资机构既可以是委员会或者理事会的下属部门,或者同为政府投资机构,也可以是市场选聘的外部资产管理公司,这个根据各个国家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2.2 委托管理的资产以权益类和另类资产为主
在上述养老金机构中,除了日本公共养老金70%以上委托给外部投资管理人,其余的养老金机构委托投资资产一般不会超过直接投资资产。在外部委托投资资产中,以权益资产、另类资产和不动产为主,这一点在储备基金中体现更为显著。这是因为储备基金存续期长,抗风险能力强,客观上允许将较多资金投资于权益类等高风险资产。因此,外部委托用于权益类投资资金自然较多。以加州公务员养老金为例,委托投资的资产中,43.2%投资于私募股权,25%投资于不动产,25%投资于股票。
2.3 外部管理人遴选有严格的程序和方法
海外养老金机构外部委托管理的历史较长,也积累了一定经验,形成了严格的遴选和评价的程序与方法,以此保证了养老金外部委托管理的规范有序和较好业绩。总体来看,外部管理人遴选主要有四个步骤,一是明确委托管理的需求;二是由遴选委员会通过书面或者现场方式初步筛选;三是根据初步筛选结果对潜在候选人进行复评;四是签订委托投资合同。而在评选投资管理人过程中,主要包括如下内容,一是对外部机构总体状况评价,二是对外部机构的团队和人才评价,三是对投资管理人的历史业绩进行评价,四是对外部机构的投资流程和风控措施进行评价。
2.4 对外部管理人的监督较为严格
养老金是国民的养命钱,社会关注度高。因此海外养老金一般要定期向社会披露资产规模、收益状况,投资标的等信息。因此养老金机构对外部投资管理人的信息披露要求也较高,一般要求外部管理人定期向养老金管理机构提交相关报告,当外部管理人发生高管变动、投资人员变动等情况时,也要及时向养老金机构报告。此外,养老金机构还定期和不定期对外部委托人进行现场调查,确保外部委托资金能够安全稳健进行投资,实现合理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