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方式将发生变化。从2015年10月份开始,新的贷款业务实行逐月冲抵还贷方式,而在此之前的贷款业务将从2017年1月起停止柜面和网上一次性提取,转为逐月冲抵还贷。这意味着,明年起威海市住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业务将被委托逐月冲抵还贷业务(以下简称冲还贷)全面取代。
冲还贷是指采用一次委托、逐月抵还贷款本息的方式,由管理中心通过内部转账,每月从借款人或配偶一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直接划转与当月应还款额相等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的《关于全面开通冲抵还贷业务的通知》,2016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贷款提取公积金业务仍可正常办理,同时借款人需签订冲还贷协议。2017年1月1日后,未签订冲还贷协议的贷款职工,系统将不自动进行冲还贷还款,全部通过个人银行卡进行扣款。已经办理公贷提取但没有签订协议的贷款职工,可以到各管理部服务厅或进入中心网站网上服务厅进行办理。
另外,还款期间若职工婚姻状况发生变动,需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法律文书,到服务大厅柜面申报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