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地方集中开启新一轮社保降费。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包括山西、江西、河南、重庆、四川、天津、陕西、湖北、青海、新疆、广西、安徽、北京等13省市,加之稍早前的上海、山东,先后已有15省市降低了社保费率;这其中,除陕西、青海外,其余13地更是首次下调了养老保险费率。
自去年国务院先后下调失业、工伤、生育三类共计1.75个百分点的费率后,我国社会五险占工资的比重降至39.25%。其中,养老保险为28%(单位20%、个人8%)、医保为8%(单位6%、个人2%)、失业险降至2%、工伤和生育险则全部由单位承担,分别为0.75%、0.5%。
但是,社保中占比最高的养老保险一直未作出调整。直到今年4月13日的国务院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决定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拉开了地方下调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的序幕。
根据上述会议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两年内,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
按照要求,全国一共有21省市符合企业养老保险降费的条件,其中20省市养老保险费率可从20%降至19%,上海则是要从21%降至20%。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梳理,在过去的一个月中,这些符合降费要求的省份中,已有山西、江西、河南、重庆、四川、天津、湖北、安徽、北京、广西、新疆等11省市,明确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且降费期均暂按2016年5月1日-2018年4月30日执行。
其中,与其他下调1个百分点的地区相比,广西养老保险下调的幅度可谓最明显。根据要求,广西29 家重点产业园区内的企业,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直接从20%降至14%;对29 家重点产业园区外的84 家其他产业园区内参保企业,费率由20%降低至16%。
而上海则是对当地养老保险最早、且是永久性地做出了调整。其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上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1%调整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
覆盖人数最多、占比最高的养老保险,在全国多地首次下调费率,产生的最大影响,就是为企业减负。
而除了首次触及养老保险费率外,地方对其他险种也做出了调整。
由于我国失业保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因此按国务院统一要求,从今年5月1日起两年内,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除陕西、青海两省将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了1个百分点,上述11省市在对养老保险做出调整之际,也同时下调了失业保险费率,但下调幅度、倾斜程度也不一。
其中,河南、重庆、天津、湖北、广西等地,均下调了个人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这意味着,个人参保者缴费负担有望减轻。以湖北为例,其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初步测算,降费率两年,全省可再为用人单位减轻负担20.9亿元以上,增加职工个人收入总计3.7亿元以上。
而在北京、安徽、江西、青海等地,失业保险的调整向企业倾斜,个人费率不受影响。以安徽为例,其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降至1.5%,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1%,个人费率0.5%维持不变。
阶段性降低社保费,会否随之减少个人待遇备受关注。
在各地下发的社保费率调整文件中,均特别强调了一条,“阶段性降低有关社会保险费率期间,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要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齐传钧解释,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是计入统筹账户,未来个人领取养老金时,统筹账户采取的是缴费基数乘缴费年限的计算方法,因此企业缴纳费率下降,并不会影响个人待遇。
以北京为例,据北京市社保中心负责人介绍,虽然降低了三项社保费率,但目前北京各项社保基金平稳运行,尤其是养老金结余水平远高于全国规定,且此次是阶段性降费,所以会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而且,按照可降费的前提条件之一,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此次才可以下调养老保险费率。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在此次阶段性降费范围之内的山东,日前也明确降低养老、医保等费率。其规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8%的市,应逐步降至18%;2016-2018年,将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提取比例由2.6%下调为1.3%。